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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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闽0429执872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1-25 |
2 | 合同纠纷 | (2022)闽0429民初65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511767 |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尚欠旅游团款51176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18元,公告费820元,合计9738元,由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5-23 |
3 | 合同纠纷 | (2021)闽0429民初27号 | 被告 | 原告: 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52439.04 | 一、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52439.04元;
二、驳回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693元,减半收取计3346.5元,由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2857.5元,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负担48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3-23 |
4 | 其他 | (2018)闽0429民初527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建万景景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461142 | 一、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建万景景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所欠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联点奖励、专列补贴与奖励、汽车班补贴、人次奖励等各项奖补资金计230571元。
二、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建万景景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上述款项230571元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525%的标准计算)。
案件受理费4984元,减半收取为2492元,由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建万景景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1-28 |
5 | 其他 | (2016)闽0402执736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效力。 ...更多 | 2016-12-07 |
6 | 合同纠纷 | (2016)闽0402执73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效力 ...更多 | 2016-12-07 |
7 | 合同纠纷 | (2015)泰民初字第446-4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716800 | 准予原告G某某、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968元减半收取为5484元及财产保全费3020元,共计8504元,由原告G某某、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5-10-08 |
8 | 合同纠纷 | (2015)泰民初字第106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528000 |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9080元,减半收取4540元,由原告福建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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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旅游合同纠纷 |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2 | 开庭传票 | 旅游合同纠纷 |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4-17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旅游合同纠纷 |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2-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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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旅游合同纠纷 | (2022)闽0429民初65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5-23 | |
2 | 旅游合同纠纷 | --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5-20 | |
3 | 旅游合同纠纷 | (2022)闽0429民初65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2-04-12 | |
4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1)闽0429民初27号 | 被告 | 原告: 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1-03-23 | |
5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1)闽0429民初27号 | 被告 | 原告: 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1-03-04 | |
6 | 运输合同纠纷 | (2021)闽0429民初27号 | 被告 | 原告: 泰宁县凤凰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21-02-02 | |
7 | 合同纠纷 | (2018)闽0429民初525、526、527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泰宁县上清溪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建万景景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18-08-08 | |
8 | 合同纠纷 | (2018)闽0429民初525、526、527号 | 原告 | 原告: 泰宁县上清溪旅行社有限公司,福建省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泰宁建万景景区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泰宁县人民法院 | 2018-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