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身份:被告
案号:(2014)韶乳法民一初字第213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裁判日期:2015-04-13
当事人:原告:P某某,H某某,H某某,P某某,P某某 被告:L某某,安福县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泰和营销服务部,永新县宜和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Y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Z某某,X某某,M某某,X某某,M某某,M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支公司,W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赤壁营销服务部,广东能达高等级公路维护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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