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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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2012-08-02 | 省市监投资人(股权)变更 | 孟建国认缴350实缴350|宋金焕认缴150实缴150|单位:万元 | 2012-08-02 | 2099-12-31 |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 |
2 | 空 | 公司登记 | 一般经营项目: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园林景观的设计与施工、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排水工程的施工;装饰材料的销售、消防器材的销售;展览展示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证项目) ...更多 | 2011-05-04 | 2099-12-31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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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陕0104执恢101号 | 申请人 | - | -- | 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陕0104民初875民事判决书、(2019)陕0104执异188号执行裁定书执行完毕 ...更多 | 2022-03-16 |
2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陕01民终14062号 | 被上诉人 | - | 1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11-25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陕01民终13609号 | 其他 | - | 12000 | 本案按上诉人L某某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L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11-11 |
4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陕0104民初1779号 | 其他 | - | -- | 驳回原告L某某要求不得追加其为本院(2019)陕0104执199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3 |
5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陕0104民初1778号 | 其他 | - | -- | 驳回原告W某某不得追加其为本院(2019)陕0104执1996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6-03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0)陕0113民初518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 2020-04-09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陕0104执异188号 | 申请人 | - | 5000000 | 一、追加W某某、L某某为本院(2019)陕0104执1996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
二、W某某在35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责任,L某某在150万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三、驳回新艺城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Z某某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19-10-17 |
8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19)陕01民终4009号 | 被上诉人 | - | 7202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02元,由上诉人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4-24 |
9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18)陕0104民初875号 | 原告 | - | 505000 | 一、被告(反诉原告)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05000元。二、被告(反诉原告)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505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8-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406元(原告已预交),原告(反诉被告)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1939元,被告(反诉原告)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承担9467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535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反诉原告)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13 |
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17)陕01民终13069号 | 被上诉人 | - | 1297333 | 一、撤销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6)陕0104民初546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476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17-12-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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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2020)陕0104民初177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西安迈道新动力卡丁车运动有限公司,西安新艺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