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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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2024-03-28 | 2024-03-28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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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3)吉0105民初3419号 | 被告 | 原告: 长春市晟熙金属装饰装潢有限公司 被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长春市晟熙金属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560元,减半收取5280元,保全费3900.45元,由长春市晟熙金属装饰装潢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4-24 |
2 | 合同纠纷 | (2022)吉02民终144号 | 上诉人 | - | 6076796 | 一、撤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21)吉0203民初2833号民事判决;
二、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C某某工程款3038398元,并以3038398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三、驳回C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734元,由C某某负担1500元,由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1523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155元,由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01 |
3 | 其他 | (2022)吉0203民初16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准许W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4965.00元,由W某某负担 | 2022-01-29 |
4 | 其他 | (2022)吉0203执保8号 | 其他 | - | -- | -- | 2022-01-23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粤0606民初15497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佛山市海烨皮革有限公司 被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1300 | 准许原告佛山市海烨皮革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3926元,减半收取计1963元,由原告佛山市海烨皮革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9-08-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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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2)吉02民终144号 | 原告 | 原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30 | |
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 2022-02-25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1)吉0203民初2833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 2021-12-07 | |
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永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 | 2021-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