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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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金额0.01万元 | 100 | 国家税务总局阜平县税务局 | 2018-06-01 | 冀保阜平地税简罚〔2018〕575号 | |
2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罚款金额0.01万元 | 100 | 国家税务总局阜平县税务局 | 2018-06-01 | 冀保阜平地税简罚〔2018〕57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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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冀交通[2018]-0100000050 | --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 | -- | --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
2 | 132140042111191Z100071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延期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直接延期 | 2022-01-03 | 2025-01-02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3 | 130000002303248000033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河北道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路基路面乙级、桥梁甲级) | 2023-06-28 | 2028-06-27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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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1022民初165号 | 被告 | 原告: Q某某,H某某,Y某某,H某某1,H某某2 被告: P某某,河北创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佳和顺诚物流有限公司,C某某,G某某,河北道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4821887.85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H某某、Y某某、Q某某、H某某1、H某某2110000元(含精神抚慰金50000元);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H某某、Y某某、Q某某、H某某1、H某某2479894.85元[(643216.5-110000)×90%],两项合计589894.85元。
二、被告C某某赔偿原告H某某、Y某某、Q某某、H某某1、H某某231993元[(643216.5-110000)×6%]。
三、驳回原告H某某、Y某某、Q某某、H某某1、H某某2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第一、二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履行(本案案件款收款人户名:Q某某,帐号:62×××1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县支行牛驼营业所)。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451元,减半收取6725.5元,由被告P某某负担6053元,被告C某某负担67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在法律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更多 | 2020-05-06 |
2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0)冀0983执异8号 | 其他 | - | -- | 准予案外人河北道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 2020-04-0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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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1022民初16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H某某,H某某,Y某某,Q某某 被告: 北京佳和顺诚物流有限公司,河北道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G某某,C某某,河北创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4-24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冀1022民初165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H某某,H某某,Y某某,Q某某 被告: 北京佳和顺诚物流有限公司,渠沟乡创吉混凝土搅拌站,河北道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P某某,G某某,C某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固安县人民法院 | 20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