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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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680931377B)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涉嫌违规行为,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暂停参加联勤保障部队采购活动。 ...更多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680931377B)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涉嫌违规行为,经评估触及禁止性处罚,暂停参加联勤保障部队采购活动。 ...更多 | -- | -- | 2023-09-27 | -- | |
2 | 2020年3月底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三墩镇双桥社区集体土地2.2亩(耕地0.61亩)用于建设荆大路项目临时工棚 ...更多 | 责令退还土地自行拆除地上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3.133万元人民币罚款 | 31330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1-06-16 | -- | |
3 | 本局于2020年10月9日对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2020年4月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西湖区三墩镇双桥社区1554平方米集体土地建造房屋铺设水泥用于荆大路道路工程临时项目部。其中房屋占地面积54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47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1007平方米。经核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调整完善版》局部图和2018年(2019年度数据未更新)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地块原地类有752平方米为村庄用地802平方米为一般水田和园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752平方米建设用地上涉及房屋占地面积13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8平方米水泥地坪占地面积614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802平方米基本农田之外的土地上涉及房屋占地面积409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09平方米水泥地坪占地面积393平方米。 ...更多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554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占地面积138平方米建筑面积138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614平方米)。3、责令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占地面积409平方米建筑面积409平方米)、水泥地坪(面积393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4、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752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1.128万元;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802平方米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按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2.005万元;合计人民币3.133万元。 ...更多 | 11280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 | 2020-12-01 | 杭西规划资源罚〔2020〕19号 | |
4 | 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 处以人民币三十五万元的罚款,并取消你(单位)一年内参加勃利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 350000 | 勃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10-29 | -- | |
5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应缴罚款合计:1000.0 | -- | 国家税务总局铅山县税务局 | 2020-02-13 | 铅山税简罚〔2019〕50049号 | |
6 | 1.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无;2.建筑节能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应修改;3.无机干粉保温砂浆和玻璃无进场报验。 |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已发出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执法告知书,请各县(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继续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针对存在节能问题于15日内进行整改反馈,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建筑节能问题。各项目建筑节能问题整改情况由各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书面反馈我局科技设计科。 ...更多 | -- |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07-02 | 莆建科设〔2018〕39号 | |
7 | 未履行投标(合同)承诺,未按规定到岗履职并实施电子考勤 | 给予2-11个月的整改时限,在整改期限内或整改未到位期间,不得参加我市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招标项目的投标、不得承接我市非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公用工程 ...更多 | -- | 赣州市城乡建设局 | 2018-06-26 | --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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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360121680931377B | 设立通知书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船舶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设备监理服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贸易经纪,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房屋拆迁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08-11-20 | 2028-11-28 | 南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空 | -- | 经营范围变更 | -- | 2099-12-31 | 南昌县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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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赣06民终459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2022)赣0603民初227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余江县新旺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4100元,减半收取2050元,由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9-19 |
2 | 其他 | (2022)津0116执17337号 | 其他 | - | -- | -- | 2022-09-08 |
3 | 其他 | (2022)新43民辖终1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7-22 |
4 | 合同纠纷 | (2022)青2801民初818号 | 被告 | 原告: 格尔木田晨门窗制作安装部 被告: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H某某 | -- | 准许原告格尔木田晨门窗制作安装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79.48元,减半收取计1339.74元(原告格尔木田晨门窗制作安装部已交纳),由原告格尔木田晨门窗制作安装部负担 ...更多 | 2022-05-06 |
5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晋05民终292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孙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953元,退还上诉人孙某。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3-28 |
6 | 其他 | (2022)新2101民初536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吐鲁番国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2941.41元,减半收取26470.71元,由原告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负担 ...更多 | 2022-03-04 |
7 | 追偿权纠纷 | (2021)新4324民初1240号 | 原告 | 原告: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P某某,L某某,Z某某 | -- | 被告P某某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17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闽0303民初2852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W某某,中电建涵江生态环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1797.39 | 一、W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W某某各项损失计51123.37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W某某各项损失计18374.02元(30674.02元-12300元);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12300元;
四、驳回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应自觉主动前往执行法院申报经常居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转移、隐匿、毁损财产及高消费等妨碍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院可按照法律文书载明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相关当事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费919元,减半收取计459.5元,由W某某负担207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负担124元,由W某某负担12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7 |
9 | 合同纠纷 | (2021)新43民终434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巴河县人民法院(2021)新4324民初5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巴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S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946.72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08-20 |
10 | 其他 | (2021)川1621财保10号 | 被申请人 | - | 380000 | 一、对被申请人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取的材料调差款及工程款380000元予以扣留。期限三年。
二、对申请人广安市金桂建材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川X7××××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识别代码:JALX9F4Y3C7008725)予以查封,期限二年。
案件申请费2420.00元,由申请人广安市金桂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更多 | 2021-08-03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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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追偿权纠纷 | Z某某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2023-05-21 | |
2 | 送达公告 | 劳务合同纠纷 | F某某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2023-01-04 | |
3 | 送达公告 | 劳务合同纠纷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2022-09-26 | |
4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哈尔滨心空间门窗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 2022-09-20 | |
5 | 裁判文书 | 追偿权纠纷 | Z某某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2022-09-04 | |
6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L某某、L某某、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 2022-06-23 | |
7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5-26 | |
8 | 裁判文书 | 权纠纷 | Z某某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2022-04-10 | |
9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15 | |
10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余江县人民法院 | 2022-03-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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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2 | -- | (2024)青2801民初5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L某某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3 | -- | (2024)青2801民初520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L某某 |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 2024-04-03 | |
4 | -- | (2024)鲁0783民初402号 | 被告 | 原告: 潍坊市明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24-04-01 | |
5 | -- | (2023)新4324民初144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6 | -- | (2024)鲁0783民初402号 | 被告 | 原告: 潍坊市明泽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Y某某,江西旺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2024-03-22 | |
7 | -- | --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8 | -- | (2023)辽01民终19623号 | 被上诉人 | -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2-19 | |
9 | -- | --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12-01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3-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