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结构物名称 | 起止桩号 | 结构形式 | 长度(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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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 | K155+340~K237+937.291 | -- | -- | 主要是路面改造工程,没有新建涵洞、桥梁、隧道,也没有主体结构维修。 |
序号 | 交工日期 | 交工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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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1-19 | 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交工验收申请及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抽检资料、质量评定情况,代建单位海南公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邀请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海南省交通工程机械维修中心、海口市交通局、定安县交通局、澄迈县交通局、海口市交通警察支队、澄迈县交通警察大队组成交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工路发【2010】6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于2017年1月19日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交工验收,验收工作分桥涵、路面、路基、交安、内业五个小组进行,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资料进行检查后,在代建指挥部召开会议,听取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的工作总结汇报、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检测情况汇报、代建单位的项目执行报告及其他参评单位的意见。经交工验收委员会评议, 该工程评定为合格工程,同意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