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工程整治山塘库容均在10万m3以下、大坝坝高均在15m以下、渠道引水流量1.0m3/s以下,各灌区面积均小于5千亩,根据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之规定,工程为小(2)型及其以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Ⅴ等5级建筑物。本工程建设高位水池、输配水管网等建筑物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结合《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