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位于平潭县潭城镇海坛东路北侧平潭豪香御景富丽山庄高层公寓1层及4至22层,原主体占地面积1718.82m2,建筑面积21631.05m2(其中地上18822.34m2,地下2808.71m2),建筑高度86.2m,层数:地上23层,地下1层,地上1-2层为商场,3-23层为住宅公寓;地下1层为汽车库、设备用房等,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现申请1层(1)轴至(11)轴交(A)轴至(L)轴区域(不含阴影区域)按酒店大堂、餐厅使用功能进行装修;4层(3)轴至(10)轴交(E)轴至(J)轴区域(不含阴影区域)按后勤配套办公室使用功能进行装修;5-22层(3)轴至(10)轴交(E)轴至(J)轴区域(不含阴影区域)按酒店式公寓使用功能进行装修,装修面积共16056m2。本次装修对原建筑主体大楼的立面、色彩、外观等未做任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