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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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9月份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制度项目 | 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项目扣减施工单位的市场不良行为信用分3分 | -- | 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2020-10-10 | -- | |
2 | 2020年8月份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制度项目 | 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按项目扣减施工单位的市场不良行为信用分3分 | -- | 日照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 2020-09-27 | -- | |
3 | 1.冲洗设备不能正常使用。2.扬尘监测设备不能正常使用。3.裸土覆盖不全。 | 交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处罚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10-29 | -- | |
4 | 主要问题:1.基坑支护有破损,局部支护喷浆厚度不足,支护施工滞后,基坑北侧、东侧支护未使用钢筋网片,个别位置有露筋现象;2.基坑监测方案未审批,监测数据不完整,监测间隔时间过长;3.基坑周边缺少临边防护,物料集中堆放,荷载过大;4.地下车库模板支撑施工总荷载超15kN/m2、集中线荷载超20kN/m未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5.外脚手架基础不平整,模板支撑自由端超高,施工机具缺少防护棚。 ...更多 | 工程交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8-07 | -- | |
5 | 存在问题:5#楼塔机标准节螺栓多处松动,起重料斗厢板未全封闭。楼内多出洞口未封盖。脚手架顶部缺少连墙件,靠墙网设置不足。电梯井模板支撑立杆悬空,支撑点明显达不到受力要求。基坑支护局部开裂,局部积水。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插座现象。构造柱后植筋位置不准确,且搭接长度不足。个别后砌墙大于30cm洞口未设置过梁。12层西楼梯间后砌墙垛不垂直,砂浆不饱满。5#楼一、五层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砼试块标注不完整,同条件试块超期,标养箱未正常使用。钢筋区钢筋防护不到位,钢筋锈蚀严重,部分钢筋未提供进场复检资料。加气块出釜停放期时间不足。基坑监测数据不完整,未提供2018年10月以后监测资料。 ...更多 | 交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5-15 | -- | |
6 | 存在问题:未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11#塔机第四道附着9处螺栓松动,12#塔机第五道附着4处螺栓松动,标准节6处螺栓松动,起升卷扬机防脱绳装置变形,12#升降机逃生门被铁丝锁紧;部分烟道口未封闭,12#楼悬挑架型钢锚固螺栓螺母设置不足,外架靠墙网设置不全,立网局部开口,电梯井防护不全;钢筋加工区机具无防护棚;吊篮个别限位失效,钢丝绳锚固卡头数量不足、锚固方向错误,吊篮超载;钢筋保护层检测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处理;车库顶板支撑过早拆除;构造柱梁底部位振捣不密实,过梁支撑拆除过早,部分位置有裂纹。 ...更多 | 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约谈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扣减单位企业信用分1分。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05-15 | -- | |
7 | 直接发包备案的质量、安全负责人与施工现场人员不一致。 | 对施工单位扣减市场分0.4分。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08-30 | 日建字〔2018〕87号 | |
8 | 塔吊地脚螺栓松动,基坑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东侧院墙变形,存在安全隐患,基坑边缘堆物较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未审批。 ...更多 | 全市通报批评,扣减施工单位企业信用分1分 | -- | 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2018-07-04 | 日建质安监发〔2018〕43号 | |
9 | 1、有一处塔机附着连接螺栓松动;附着脚手架框架个别附着螺栓松动,压板开孔过大,与螺帽尺寸不匹配;施工升降机司机未持证上岗。 ...更多 | 对施工企业扣减安全分0.4分。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6-10-08 | 日建发〔2016〕78号 | |
10 | 项目经理房保红未到岗履职。 | 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给予项目经理扣3分处罚 | --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6-02-03 | 日建发〔2016〕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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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东)登记私变字[2018]第006268号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 | 日照市东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
2 | 202206100003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跨省变更-重新核定 | 2022-06-23 | 2027-06-23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3 | (日)登字﹝2023﹞第000513号 | 登记通知书 | 登记通知书 | 2006-09-19 | 2099-12-31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4 | (日)登记内变字[2018]第000168号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 | 日照市工商局 | |
5 | 37110020230419010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利伟精品酒店改造项目(装饰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2023-04-19 | 2099-12-31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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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102民初1568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港区分公司,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Y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3-12-21 |
2 | -- | (2023)鲁11民终793号 | 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2022)鲁1102民初105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确认P某某与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港区分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存在劳动关系;三、驳回P某某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上诉人P某某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26 |
3 | -- | (2023)鲁11民辖终35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05-24 |
4 | -- | (2022)鲁1121民初2788号 | 原告 | 原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莲县洪凝街道和子沟居民委员会 | 4019545.53 | 一、被告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莲县洪凝街道和子沟居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给原告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019545.53元及利息(利息分段计算,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以应付款项4019545.53元的95%为计算基数计算;自2020年5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以应付款项4019545.53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或LPR计算);
二、驳回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493元、保全费申请费5000元,合计70493元;由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3552元;被告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莲县洪凝街道和子沟居民委员会负担36941元,直接交付给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费16.38万元,由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8.19万元,被告山东慧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莲县洪凝街道和子沟居民委员会8.19万元,直接交付给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5-06 |
5 | -- | (2023)鲁11民终712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70元,由上诉人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4-18 |
6 | -- | (2023)鲁1102民初3790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福源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港区分公司,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日照福源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04-13 |
7 | -- | (2022)鲁1121民初1578号 | 原告 | 原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海外城市建设(山东)有限公司,日照汇通置业有限公司 | 2268557.21 | 一、被告中海外城市建设(山东)有限公司、日照汇通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1682666.71元、至2023年1月13日的利息403769.90元及以后的利息(以未付工程款1538261.19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4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677元、保全费申请费5000元,合计142677元由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27263元,被告中海外城市建设(山东)有限公司、日照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5414元,直接交付给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定费667497.20元,由原告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33748.60元,被告中海外城市建设(山东)有限公司、日照汇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333748.60元,直接交付给山东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82120.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21 |
8 | 追偿权纠纷 | (2023)鲁11民终222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514元,由山东华方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2-09 |
9 | -- | (2022)鲁0213民初3146号 | 被告 | - | 140429 | 一、被告(反诉原告)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青岛玛斯兰德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40429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青岛玛斯兰德商贸有限公司给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款项140429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果被告(反诉原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3109元(青岛玛斯兰德商贸有限公司已预交),反诉费1554.5元(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合计4663.5元,均由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3-01-20 |
10 | 劳务合同纠纷 | (2022)鲁1102民初11180号 | 被告 |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S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22-12-0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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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鲁1102民初4728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建豪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5-13 | |
2 | -- | (2024)鲁1191民初459号 | 原告 | 原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山东龙瑞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3 | -- | -- | 被告 | 原告: 日照路邦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晨道建材店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5 | -- | (2024)鲁1191民初409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泰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7 | |
6 | -- | (2024)鲁1102民初53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4-16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晨道建材店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8 | -- | (2024)鲁1102民初4595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泰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4-10 | |
9 | -- | (2024)鲁1191民初409号 | 被告 | 原告: 日照泰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10 | -- | -- | 被告 | 原告: 江苏冠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日照利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