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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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2140042111201Z100008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延续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延续 | 2021-12-18 | 2024-12-17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2 | (北)登记内变核字﹝2020﹞第55号 | 准予登记通知书 | 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房屋租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0-01-09 | 2048-10-08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行政审批局 | |
3 | 秦北戴河国税征收分局 许准 〔2016〕 48 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家税务局征收服务分局 | |
4 | 空 | -- | 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房屋租赁;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房地产经纪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 | 2048-10-08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行政审批局 | |
5 | 秦北戴河国税征收分局许准〔2016〕48号 | --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 | 2099-12-31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家税务局征收服务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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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冀0391执异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许异议人L某某撤回执行异议申请 | 2022-04-07 |
2 | 合同纠纷 | (2021)冀0391民初7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浙江花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市秦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465836 | 一、被告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被告秦皇岛市秦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五日内按照7:3的比例给付原告L某某地下车库改储藏室项目土建工程拖欠的工程款1732918元;并以173291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报价利率标准计算支付自2021年4月1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45元,减半收取5622.50元,由被告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9-18 |
3 | 执行异议之诉 | (2020)最高法民申4333号 | 申请人 | - | -- | 准许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 2020-09-01 |
4 | 合同纠纷 | (2020)冀0304民初288号 | 被告 | 原告: 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5200 | 准许原告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9852元,减半收取4926元,由原告负担 ...更多 | 2020-07-13 |
5 | 其他 | (2019)冀民终818号 | 被上诉人 | - | 26000000 | 一、撤销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1民初1180号民事判决书;
二、驳回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718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1800元,由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12-05 |
6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9)冀0104民初5473号 | 原告 | 原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融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一、被告河北融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公司住所地向原告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011年至今的会计账薄,供原告查阅;
二、被告河北融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公司住所地向原告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017年3月30日会议审议一致通过的《河北新宝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破产重组计划》的附件等十四项内容,供原告查阅、复制(具体内容详见后附《董事会决议相关资料详单》)。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河北融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费(上诉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19-09-17 |
7 | 其他 | (2019)冀民辖终7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19-06-14 |
8 | 执行异议之诉 | (2018)冀01民初1180号 | 原告 | - | -- | 立即停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名下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天海颐墅5#房屋的执行并解除对该房屋采取的查封措施。
诉讼费171800元,由被告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国昌天宇集团有限公司、国泰纸业(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P某某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4-10 |
9 | 合同纠纷 | (2017)冀0302民初7365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被告: 彭国昌,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 | 612422 | 一、被告P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支付律师费592332元;
二、被告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泰纸业有限公司对被告P某某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90元,其中7004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P某某、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泰纸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其余13086元由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09 |
10 | 合同纠纷 | (2017)冀0302民初7364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 被告: 王太敬,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阳德宝置业有限公司 | 504705 | 一、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支付律师费486198元;
二、被告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阳德宝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W某某的上述欠款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三、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507元,其中5908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W某某、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阳德宝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其余12599元,由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0-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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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安阳德宝置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8-05-29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P某某、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8-05-29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6-09-18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W某某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2016-04-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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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3)冀0391民初1714号 | 原告 | 原告: 秦皇岛市亿丰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燕山大学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07-17 | |
2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3)冀0306民初240号 | 原告 | 原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秦皇岛市抚宁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抚宁区人民法院 | 2023-06-08 | |
3 | 股权转让纠纷 | (2023)冀0306民初240号 | 原告 | 原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秦皇岛市抚宁明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抚宁区人民法院 | 2023-03-09 | |
4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2020)冀0391民初1451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C某某,秦皇岛天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03 | |
5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1-03 | |
6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0-20 | |
7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10-13 | |
8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9-10 | |
9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8-19 | |
1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0-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