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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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建许﹝2023﹞231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04-03 | 2026-04-02 |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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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闽0481民初281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H某某,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 -- | 准许C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367元,减半收取计683.5元,由C某某负担 ...更多 | 2021-08-13 |
2 | 合同纠纷 | (2019)闽0582民初7819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C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C某某撤回起诉处理 | 2019-06-13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7)闽0481民初1859号 | 第三人 | 原告: 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被告: 郑诚松,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帆晟贸易有限公司,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薛琴妹 | 20501161 | Z某某、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帆晟贸易有限公司、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借款本金1722.7866万元,共同支付借款利息327.3295万元(自2014年3月10日起暂计至2017年5月4日止,按月利率5‰),并从2017年5月5日起按月利率5‰继续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306元,减半收取72153元,由Z某某、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帆晟贸易有限公司、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30 |
4 | 其他 | (2016)闽0481财保1号 | 申请人 | - | 20010000 | 一、冻结被申请人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帆晟贸易有限公司、Z某某、X某某的银行存款确良万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华夏(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永安市帆晟贸易有限公司、Z某某、X某某银行存款20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上述被申请人名下的同等价值的房产或其他财产。
二、查封福建省中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安市农村信用联社1227万股的股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6-01-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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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505民初47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泉港分公司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4-01-29 | |
2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1)闽0902民初3590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宁德食达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食达康集团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2021-11-02 | |
3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21)闽0504民初2523号 | 原告 | 原告: 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 | 2021-11-01 | |
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0)闽0481民初3660号 | 被告 | 原告: 富来电(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国禹建设有限公司 | 永安市人民法院 | 2020-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