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资质编号 | 资质名称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
1 |
D237099728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共 2 个来源 | 2023-12-22 | 2028-12-22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许可专用章(0702) |
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2024-04-01 | 其他变更 | -- | -- |
2 | 2024-04-01 | 股东股权变更 | 股东(发起人)名称:潍坊北辰市政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5000万,币种:人民币元,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29-03-21; | 股东(发起人)名称:潍坊北辰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5000万,币种:人民币元,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29-03-21; |
3 | 2024-03-27 | 股东股权变更 | 股东(发起人)名称:潍坊市寒亭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5000万,币种:人民币元,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06-27; | 股东(发起人)名称:潍坊北辰市政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5000万,币种:人民币元,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29-03-21; |
4 | 2024-03-27 | 其他变更 | -- | -- |
5 | 2023-03-24 | 股东股权变更 | 股东(发起人)名称: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5000万,币种:,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06-27; | 股东(发起人)名称:潍坊市寒亭区财金投资有限公司,证件(照)类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证件(照)号码:****,认缴出资额:15000万,币种:人民币元,认缴出资额折万美元:,认缴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时间:2041-06-27; |
6 | 2023-03-24 | 其他变更 | -- | -- |
7 | 2018-12-07 | 经营范围变更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加工、销售:二灰碎石;加工销售:沥青混凝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中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及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工程的施工;加工销售:二灰碎石、沥青混凝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 | 2015-04-07 | 经营范围变更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加工、销售:二灰碎石;销售:沥青混凝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加工、销售:二灰碎石;加工销售:沥青混凝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 | 2014-03-21 | 经营范围变更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加工、销售:二灰碎石。(以上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禁止项目,其他依法需要取得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凭相关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加工、销售:二灰碎石;销售:沥青混凝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