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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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大连方元铁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连带给付武汉曜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票据款232386.85元及自2022年2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232386.8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393元,保全费1682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执行立案后,人民法院可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相关当事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393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2022〕津0319民初4561号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战俭赔偿款53,860元及此款自 2022年9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战俭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9元,战俭已预付,由战俭负担26元,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583元,战俭同意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直接向其支付其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故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战俭案件受理费583元。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2023〕黑0109民初2819号 |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申请强制执行 | --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2023-09-25 | 〔2023〕新2301民初146号 |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哈尔滨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告费30 000元,及以欠付服务费为基数,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哈尔滨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哈尔滨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13 | 〔2023〕黑0109民初1115号 |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吉林省瀚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645 000.73元;
二、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吉林省瀚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645 000.73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25.01元(吉林省瀚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3〕黑0109民初1300号 |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立邦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票据金额41 028.98元;
二、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立邦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41 028.98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26元,减半收取计413元[立邦装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3〕黑0109民初466号 |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连带给付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20,100.82元;
二、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以20,100.82元为基数,自2022年6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4元,减半收取计152元(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11 | 〔2022〕黑0109民初9829号 |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 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价款144 600元;
二、 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22年8月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10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5%计算);
三、 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16 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5%计算);
四、 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22年12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16 8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5%计算);
五、 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23年3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以11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75%计算);
六、 驳回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96元(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预付)由原告黑龙江维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50元,由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546元。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9-05 | 〔2023〕黑0109民初2272号 |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冀莹莹、于洪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本金3392320.87元及利息(截至2022年9月20日的借款利息126330.56元、罚息3444.88元;自2022年9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4.5BP再加收30%的标准计算罚息和复利);
二、被告冀莹莹、于洪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律师费46099元;
三、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534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冀莹莹、于洪波、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3445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2023〕黑0103民初1905号,〔2023〕黑0103民初1867号 |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款4,046,324.77元;
二、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票据款利息[以3,565,717.8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2年2月5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868元,减半收取计19,93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4,934元(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付),由福建省南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988元,由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18,94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3,946元。 ...更多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8-23 | 〔2022〕黑0109民初5613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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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773号 | 2023-10-26 | (2023)黑0109民初567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696号 | 2023-10-10 | (2023)黑0109民初281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3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新2301执6621号 | 2023-09-25 | (2023)新2301民初146号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373号 | 2023-09-13 | (2023)黑0109民初1115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319号 | 2023-09-11 | (2022)黑0109民初982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6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320号 | 2023-09-11 | (2023)黑0109民初1300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7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317号 | 2023-09-11 | (2023)黑0109民初466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8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245号 | 2023-09-05 | (2023)黑0109民初2272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9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3执14336号 | 2023-09-04 | (2023)黑0103民初1905号(2023)黑0103民初1867号(2023)黑0103民初1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10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黑0109执6100号 | 2023-08-23 | (2022)黑0109民初5613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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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53286 | (2024)黑0109执838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2 | 138289 | (2024)黑0109执768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9 |
3 | 454025 | (2024)黑0109执745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4 | 134097 | (2024)渝0105执4511号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5 | 1220600 | (2024)黑0109执68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6 | 387538 | (2024)黑0109执695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7 | 260313 | (2024)黑0109执70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8 | 145999 | (2024)黑0109执629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9 | 1408700 | (2024)黑0109执634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10 | 20932 | (2024)黑0109执635号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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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变更登记事项 | --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哈松)特审批[2017]102001号 | -- |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办理15台电梯使用登记(产品编号:150704919/20、160303148/49、160303151、151200812、/13、160303150、151200810/11/14、150903273/75/72/74,使用登记证编号:梯11黑A060540-550(17)、梯31黑A060551-554(17) ...更多 | -- | -- | 哈尔滨市松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哈环高审书﹝2014﹞13号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 |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高新区分局 | |
4 | 哈环高审验〔2015〕21号 | --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 -- |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高新区分局 | |
5 | 哈环高审验〔2015〕10号 | --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 | -- |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高新区分局 | |
6 | 哈环高审验〔2017〕3号 | -- |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 | -- |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高新区分局 | |
7 | 哈人防(结)许字﹝2023﹞第22号 | 哈尔滨市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 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配建住宅——1B二期 | 2023-06-07 | 2099-12-31 |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8 | (黑税)许准字﹝2021﹞第(508)号 |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务行政许可。 ...更多 | 2021-07-15 | 2099-12-31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 |
9 | 哈人防(结)许字﹝2023﹞第57号 | 哈尔滨市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 哈尔滨万达文化旅游城配建住宅——1B一期 | 2023-10-18 | 2099-12-31 |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
10 | 哈新审特准字﹝2021﹞第002号 | 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决定 | 办理12台电梯登记业务(使用登记证:梯11黑A064212(21)-梯11黑A064223(21)) ...更多 | 2021-01-07 | 2099-12-31 |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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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鲁1503执902号 | 其他 | - | 300000 | 解除对辽宁荣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在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账户为1801××××7791的冻结3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06-21 |
2 | -- | (2023)辽0283民初834号之三 | 被申请人 | - | 620000 | 解除冻结被申请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辽宁荣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1万元或以31万元为限查封房屋、车辆。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23-06-06 |
3 | -- | (2023)新2301民初146号 | 被告 | 原告: 昌吉市富力达建材经销部 被告: 昌吉市亚当建材经销部,哈尔滨鑫日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601239.17 | 一、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昌吉市富力达建材经销部票据款300,000元,利息1,239.17元,合计301,239.17元;二、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昌吉市富力达建材经销部以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65%计算自2022年2月24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三、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昌吉市富力达建材经销部保全费2,026元、公告费650元,合计2,676元;四、被告哈尔滨鑫日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亚当建材经销部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819元,由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鑫日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亚当建材经销部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6-05 |
4 | -- | (2023)辽0283民初834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荣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诉讼费497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
计2900元,保全费2070元),由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5-31 |
5 | -- | (2023)辽0211民初7509号 | 被申请人 | - | 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宏源钢材商贸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5-31 |
6 | -- | (2023)辽0283民初834号之二 | 被告 | 原告: 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辽宁荣昌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准许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诉讼费4970元(其中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保全费2070元),由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3-05-30 |
7 | -- | (2023)辽0211民初7509号 | 被申请人 | - | 500000 |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宏源钢材商贸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23-05-30 |
8 | -- | (2023)沪0120民初5457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进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馨伟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宙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一、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馨伟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宙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上海进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票据款100,000元;二、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馨伟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宙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偿付原告上海进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计算的利息;三、被告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上海进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保全费1,070元,公告费500元,合计3,870元,由被告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馨伟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宙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更多 | 2023-05-29 |
9 | -- | (2023)辽0103民初12236号 | 被告 | 原告: 东港市十字街镇永顺彩叶苗圃 被告: 天津润棠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明柱建筑工程队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23-05-22 |
10 | -- | (2023)辽0283民初834号之一 | 被告 | 原告: 常州序进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2023-04-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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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买卖合同纠纷 |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纠纷 | 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宏源钢材商贸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3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大连宏源钢材商贸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2024-02-08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重庆尔捷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加润商贸有限公司、河源市融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1-22 | |
5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哈尔滨领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上海)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2-31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大连宏源钢材商贸有限公司、大连盛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2023-12-10 | |
7 | 裁判文书 | 票据纠纷 | 沈阳中洋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润堂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自贸区试验区分公司 |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29 | |
8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哈尔滨领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上海)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0-10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重庆尔捷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加润商贸有限公司、河源市融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10-09 | |
10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唐山市川博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厚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辽宁佑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2023-09-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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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沪0104民初7853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2024-05-20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2024-04-26 | |
3 | -- | (2024)黑0109民初2602号 | 被告 | 原告: 黑龙江赛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9 | |
4 | -- | --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5 | -- | -- | 原告 | 原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6 | |
6 | -- | -- | 被告 | 原告: 辽宁恒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5 | |
7 | -- | (2024)黑0109民初1464号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利鼎泰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2 | |
8 | -- | -- | 被告 | 原告: 辽宁纵横咨询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2 | |
9 | --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10 | -- | -- | 被告 | 原告: 哈尔滨利鼎泰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哈尔滨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