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江苏省住建厅、云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23年第4批 建筑业 建筑资质查询 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江苏省:本次共20家建筑企业申请新办/增项/升级/业务,公示意见均为不合格。其中包含9家建筑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均为不合格。
云南省:本次公示共18家建筑企业申请新办/增项/升级/业务,审查意见均为不同意。
原文如下:
苏建审施工公示〔2023〕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查询 法》、《 建筑业 建筑资质查询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22号)和《 建筑业 建筑资质查询 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法规与标准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第4批 建筑业 建筑资质查询 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补充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省 建筑业 建筑资质查询 监管信息平台上传至省厅行政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第4批 建筑业 建筑资质查询 企业资质审核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7日。
来信来访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3666758,83666756。
附件:2023首次、增项、升级等(江苏省)第4批公示名单.xls
2023首次、增项、升级等(江苏省)第4批申报信息公示.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