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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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查中发现审查合格的项目违反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规定的一般性条文数量10条以上(含10条)的 | 扣3分 | -- | 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1-29 | -- | |
2 | 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文通报的 | 扣5分 | -- |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1-11 | -- | |
3 | 检查中发现审查合格的项目违反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规定的一般性条文数量10条以上(含10条)的 | 扣3分 | --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07 | -- | |
4 | 检查中发现审查合格的项目违反设计规范、行业标准规定的一般性条文数量10条以上(含10条)的 | 扣3分 | --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07 | -- | |
5 | 1.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扣5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2-01-20 | -- | |
6 | 1.未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进行设计的 | 扣10分 | --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01-05 | -- | |
7 | 1.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文通报批评的 | 扣5分 | -- |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1-09-02 | -- | |
8 | 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 | 罚款50000元 | 50000 |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局 | 2021-03-22 | 深交罚决第ZD099153号 | |
9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 责令改正罚款25000元 | 25000 |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局 | 2021-01-29 | 粤穗番交罚〔2021〕PY20201229006号 | |
10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 责令改正罚款25000元 | 25000 | 广东省交通行政执法局 | 2021-01-29 | 粤穗番交罚〔2021〕PY2021010400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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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GA4050号 | 肆级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 | 肆级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 | 2024-01-03 | 2026-01-02 | 广州市公安局 | |
2 | HZ54552948b982d20148b9f2a465133b | -- | 省外设计企业变更法人、单位负责人 | -- | -- |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3 | 440104201912310101 |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篮排球举重训练馆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 | 2019-12-31 | 2099-12-31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 | |
4 | HZ54552948b982d20148b9f9ccfa1435 | -- | 省外勘察企业变更法人、单位负责人 | -- | -- | 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
5 | 粤自然资(穗)函﹝2024﹞2号 | 关于准予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新设的复函 | 准予办理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新设,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9年1月9日。 ...更多 | 2024-01-10 | 2029-01-09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6 | 粤建许准﹝2021﹞1646号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首次申请 | 2021-08-27 | 2026-08-27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7 | (粤)市监(特设)准许字﹝2021﹞第1639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2021-01-29 | 2025-03-19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2016【11】 | -- | 绿化初设 | -- | 2099-12-31 | 綦江区市政局 | |
9 | 440020242110011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准予办理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新设,有效期限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9年1月9日。 ...更多 | 2024-01-10 | 2029-01-09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10 | 穗天农园绿许准﹝2018﹞45号 | -- | 猎德大桥与海乐路交叉口、海乐路与黄埔大道交叉口绿地130平方 | --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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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民终2678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3-11-07 |
2 | -- | (2023)粤01民终632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25 |
3 | -- | (2022)粤0111民初29179号 | 被告 | 原告: 清远市万通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95270.5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向清远市万通贸易有限公司清偿货款693609.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以1343609.5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9日计付至2022年8月24日;以1193609.5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25日计付至2023年1月5日;以693609.5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6日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向清远市万通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财产保全担保费1661元;三、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广东华固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清远市万通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874.8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4874.81元,由原告负担5502.11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9372.7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9372.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项内容在判决生效后即视为执行通知,违反本项通知的,人民法院在权利人申请执行立案或移送执行后,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对相关义务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3-01 |
4 | -- | (2022)粤01民终12606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262.7元,由上诉人H某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07 |
5 | 其他 | (2022)粤0103民初12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C某某 被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协助原告L某某、C某某办理广州市荔湾区东升直街23号XXX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至原告L某某名下的手续;二、驳回原告L某某、C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070元,由原告L某某、C某某负担8020元,被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50元(被告负担的受理费,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由被告迳付给原告,本院不再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2-10-08 |
6 | 其他 | (2022)粤0606执1702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2)粤0606执1702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佛山市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9-29 |
7 | 其他 | (2021)新0203执206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21)新0203执206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8-11 |
8 | 合同纠纷 | (2022)新民申1036号 | 申请人 | - | -- |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2022-07-07 |
9 | 合同纠纷 | (2022)粤06民终1394号 | 被上诉人 | - | 929800 |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21)粤0605民初19920号民事判决;
二、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Z某某支付顾问服务费464900元(税前)及利息[以464900元(税前)为基数,自2021年7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3114.28元(Z某某已预交),由Z某某负担10066.28元,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3048元,Z某某多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由Z某某向一审法院申请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Z某某已预交),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17556元,由被上诉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担5244元,Z某某多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4-22 |
10 | 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 (2021)粤13民初200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惠州市康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639820.22 | 一、解除原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被告惠州市康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5日签订的《和天下广场施工图设计合同》;
二、确认原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被告惠州市康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设计服务费9639820.2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9639820.22元为计算基数,从2016年4月11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一计算至2019年4月14日止)的普通破产债权;
三、驳回原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1256.86元(原告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负担8516.86元,被告惠州市康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2740元。鉴定费96200元,由被告负担。本院给予退还原告预交的多出应负担部分的案件受理费82739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82740元,逾期未缴纳则本院将予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3-24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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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X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21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广州棕胜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启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北京史基摩欧文美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8-23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广东中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3-05 | |
5 | 送达公告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粤中分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6-0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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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03民初1534号 | 第三人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广州市集建工程建筑有限公司,广东空港建设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4-05-15 | |
2 | -- | (2024)粤0106立323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华派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棕胜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X某某,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3 | -- | (2024)粤0106立323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华派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启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广州棕胜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4 | -- | (2024)粤0106立323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华派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启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某某,广州棕胜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5 | -- | (2023)琼0106民初17311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6 | -- | (2023)琼0106民初1730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4-04-28 | |
7 | -- | (2024)琼97民终588号 | 被上诉人 | - |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09 | |
8 | -- | (2024)琼0108民初221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9 | -- | (2024)琼0108民初220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10 | -- | (2024)琼0108民初219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被告: 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