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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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欠税 | -- | -- |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 2024-01-29 | -- | |
2 | 违法事实:施工现场扬尘抑制措施未按要求落实6个100%相关要求 | 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 | --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2024-01-25 | -- | |
3 | 违法事实:现场未落实湿法作业,道路积泥积尘较多 | 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 | --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2024-01-19 | -- | |
4 | 不按规定配置和运行远程视频监控、扬尘噪音、塔机监测等工地信息化、智能化监管设备拒不整改的 | 扣2.0分 | -- |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8 | 海住建决〔2023〕153号 | |
5 | 2023年11月份江北新区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不达标 | 扣0.25分 | -- |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25 | -- | |
6 | 违法事实: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州分院建设项目广东广州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相关工作) ...更多 | 处罚决定:【整改不力】建设项目不符合质量、安全、扬尘治理、文明施工、实名制、工人工资分账管理规定,经责令整改未按时完成的 ...更多 | -- | 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12-16 | -- | |
7 | 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相关工作 | 质量安全不规范行为 | --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2023-11-28 | -- | |
8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汽车吊未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 10000 |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2023-11-20 | 苏宁建执罚决202346号 | |
9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按设计施工图及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 ...更多 | 责令改正,处罚款78112.49元 | 78112 |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3-11-13 | 2023第017号 | |
10 | 投诉举报调查发现,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在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未按设计施工图及技术标准施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更多 | 对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78112.49元的行政处罚。 | 78112 | 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 | 2023-11-08 | --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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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71103 | (2024)粤7101执128号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3-18 |
2 | 8645716 | (2024)粤0115执5140号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3 | 611755 | (2024)粤0115执5141号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3-14 |
4 | 75927 | (2024)粤7101执97号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3-04 |
5 | 2013986 | (2024)甘0102执2274号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6 | 1566395 | (2024)粤0114执2559号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2-29 |
7 | 1060558 | (2024)粤0115执2811号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2-19 |
8 | 9467451 | (2024)粤0115执1785号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1-2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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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50721124030272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2 | 450721124030268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3 | 450721024030059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4 | 450721024030056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5 | 450721024030061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6 | 450721124030270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7 | 水城区﹝2024﹞临时2号 | 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PTJ-6标 补征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 同意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AOTJ-6标补征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水城区集体林地面积15.4382公顷,其中:花戛乡天门村1.4658公顷、吴王村12.7509公顷;野中乡发射村1.2215公顷。 ...更多 | 2024-03-21 | 2026-03-20 |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六盘水市水城区林业局) | |
8 | 水自然资复﹝2024﹞22号 | 无 | 准予许可 | 2024-03-25 | 2027-03-24 | 六盘水市水城区自然资源局 | |
9 | 450721024030058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
10 | 450721124030273 | 灵山县公安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2024-03-14 | 2024-03-29 | 灵山县公安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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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浙0602执817号 | 被执行人 | - | -- | -- | 2024-03-15 |
2 | -- | (2022)粤0114民初17004号 | 被告 | 原告: 营口自强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12839358.8 | 一、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营口自强实业有限公司支付12779358.8元(包括质保金在内);
二、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营口自强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6611551.16元为本金,自2022年7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违约金以2555871.76元为本金,自2022年9月4日起计算到付清款之日止;违约金均按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三、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营口自强实业有限公司支付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60000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2月8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营口自强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83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1-24 |
3 | -- | (2023)粤0115民初9272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宏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66361.1 | 一、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陕西宏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66361.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分段计算:以483088.88元为本金,自2023年6月7日起计至2023年9月6日止;以666361.1元为本金,自2023年9月7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最高不超过9163.6元)。
二、驳回原告陕西宏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231.8元,由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11-24 |
4 | -- | (2023)粤0115民初1120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和 被告: W某某,W某某,C某某,武胜县星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盛世恒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 -- | 准许原告L某某和撤诉。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L某某和负担 | 2023-11-07 |
5 | -- | (2023)粤0112民初6619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910000 | 一、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付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场地租赁费、清理费等所有费用合计279万元,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支付51万元,未付228万元;
二、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合法有效的228万元发票之日起三日内,由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228万元;
三、如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视为上述228万元款项全部到期,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全部未付款项,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还应自逾期之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LPR标准1.3倍向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四、双方当事人一致确认:案件受理费1587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法院全额预交以上费用,以上费用由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迳付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原告广州市长洲新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228万元款项后五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递交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材料。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 2023-11-02 |
6 | -- | (2023)陕0103民初17833号 | 被告 | 原告: 大禹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大禹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11-01 |
7 | -- | (2023)粤0112民初19601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3-10-27 |
8 | -- | (2023)粤0115民初5869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1368790.93 | 一、被告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1342184.93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计算方式及标准见附表一)给原告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二、被告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律师费25000元给原告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三、被告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担保费1606元给原告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
四、驳回原告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53元,由原告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负担262元,由被告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负担18991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市众诚建材租赁有限公司负担68元,由被告广东明丰劳务有限公司负担493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20 |
9 | -- | (2023)辽0103执异704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申请执行人Y某某的追加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更多 | 2023-10-16 |
10 | -- | (2023)粤0114民初1108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市百庄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345780.74 | 一、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45780.74元给原告广州市百庄贸易有限公司;
二、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345780.74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2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且违约金以不超过42883.02元为限)给原告广州市百庄贸易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广州市百庄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367元,由原告广州市百庄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0117元,被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2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9-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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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中逸盛城建(广东)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3-20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定西市博元商贸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3-13 | |
3 | 开庭传票 | 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L某某 | 郸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租赁合同纠纷 | Q某某、Z某某、湖北汉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隆回县人民法院 | 2024-03-07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C某某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3-04 | |
6 | 裁判文书 | 劳务合同纠纷 | L某某 |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 2024-02-05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物权纠纷 | 广州市力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恒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众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
8 | 地方法院公告 | 物权纠纷 | 广州飞翔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骏浩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东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力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邦友钢板桩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韦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霸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建延劳务有限公司、广州壹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亿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璟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茂凯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恒远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广州众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1-08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劳务合同纠纷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3-12-08 | |
10 | 地方法院公告 | 劳务合同纠纷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3-12-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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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民终8534号 | 被告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6-19 | |
2 | -- | (2023)辽0102民初1600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Z某某,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2024-05-30 | |
3 | -- | (2024)粤0115民诉前调1837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5-27 | |
4 | -- | (2024)粤01民终8555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7 | |
5 | -- | (2024)冀0606民初306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6 | --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20262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14 | |
7 | -- | (2024)粤0115民初114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H某某,中逸盛城建(广东)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8 | -- | (2024)粤0115民初114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中逸盛城建(广东)有限公司,H某某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9 | -- | (2024)粤0115民诉前调231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 |
10 | -- | (2024)粤0115民初1148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C某某,H某某,中逸盛城建(广东)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2024-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