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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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交通法规 |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1.0 | 1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4-02-20 | 粤中交罚202400256号 | |
2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1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4-02-20 | 粤中交罚〔2024〕00256号 | |
3 | 所属期起:2023-12;所属期止:2023-12;税种:个人所得税 | 责令限期改正 | --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狮岭税务所 | 2024-01-25 | 穗花税一所限改〔2024〕4740号 | |
4 | 2023年12月11日14时23分,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十大队执法人员在 SA2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人和隧道入口(内环)检查时发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人员李明轩组织人员和设备在人和隧道入口处开展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内容为标线施划,占用 SA2 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路面位置为内环K47 980至人和隧道入口的第一车道。执法人员通过蜀路通系统查询,该点位施工项目未在蜀路通系统施工模块进行备案,未通过营运公司审核同意。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公路。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更多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给予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更多 | 2000 |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第五支队十大队 | 2024-01-08 | 川630510交罚20230025号 | |
5 | 占道施工 | 列入2023年第三季度占道施工“黑榜”,公示期限为半年。 | -- |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2023-12-06 | -- | |
6 | 2023年06月16日15时30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岱山高亭至石化小区至双峰新城公路工程磨心山隧道右洞检查时发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施工试验检测,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更多 | 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100000 |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28 | 舟交工罚〔2023〕0036 | |
7 |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06月16日15时30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岱山高亭至石化小区至双峰新城公路工程磨心山隧道右洞检查时发现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开展施工试验检测,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更多 | 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100000 |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28 | 舟交工罚20230036 | |
8 | 2023年02月13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巡查至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茅湾涌桥时,发现广东路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工人在中山市坦洲大道项目茅湾涌桥从事热切割作业,切割钢板。2023年4月23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巡查至上述施工作业点时发现广东路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同一名工人仍在坦洲大道项目茅湾涌桥施工作业点从事槽钢的热切割作业,经2023年2月16日、4月24日调查核实,该名工人在此2次被检查发现时均没有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类别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操作证,施工单位对此种情况逾期未改正,存在事故隐患,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坦洲大道项目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方,至2023年4月23日没有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农民工花名册、整改通知书、教育记录签到表、现场照片、劳务分包合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资料等证据为证。 ...更多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3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8-01 | 粤中交罚202302437号 | |
9 | 检查时项目处于停工状态无欠薪现场维权公示缺维权二维码 | -- | -- | 乐青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5-26 | -- | |
10 | 未依法履行职责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10000 |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 2023-04-26 | 粤中交罚〔2023〕0108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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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粤自然资(穗)函﹝2024﹞18号 | 关于准予办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新设的复函 | 准予办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新设,有效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9年3月21日。 | 2024-03-21 | 2029-03-21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2 | 45110201240403010 | 林木采伐许可证 | 你单位于2024年3月19日向本局提出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本机关已于2024年3月19日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规定。经审查、此行政许可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更多 | 2024-04-03 | 2024-12-31 | 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 | |
3 | 穗天审批综字﹝2024﹞590号 | 关于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决定书 | 穗天审批综字〔2024〕590号 关于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 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决定书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许可该公司及其属下分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专务、公务员(小车)司机、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含项目总经理、项目书记、项目副总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岗位(工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许可该公司及其属下分公司的项目副书记、项目副总工程师、项目部经理助理、项目负责、片区负责、项目部工段长(工区负责)、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副部)部长、项目部施工(段)主管、项目部施工(工程)技术员、项目部工程师、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内业资料员、项目部安全总监、项目安全部(副)部长/主管、项目部安全管理员、项目部质量管理员、项目部测量主管、项目部测量员、项目部质检部(副)部长、项目部质检员、项目部试验室(副)主任、项目部试验员、项目部机材部(副)部长、项目部机材主管、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员、物资(仓库)主管、采购员、项目部船舶工作员、项目部电工、项目部机械设备修理工、项目部机务/工程车司机、项目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项目部拌和楼操作工、项目部法律事务与经营部(副)部长/主管、项目部法律事务与经营部管理员、项目部市场部长、项目部市场主管、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部长)、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员)、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财务部部长/主管)、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会计)、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出纳员)、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党群综合部(副)部长/主管)、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办事处主任)、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综合管理员)、项目部项目管理人员(翻译)、项目部后勤人员(杂勤工、保安)岗位(工种)可实行以季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请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并按下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与职工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予以约定,并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休息休假、薪酬支付等办法,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于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收到本决定书,请在本公司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28日 ...更多 | 2024-03-28 | 2025-03-28 |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 |
4 | (442000)市监(特)许准字﹝2024﹞02254号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许可范围:起17粤T00058(24)、起17粤T00057(24) | 2024-04-01 | 2099-12-31 |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 | 重粤A600048446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3-27 | 2099-12-31 |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占用挖掘﹝虎门﹞字第24-04-02 | 市政设施建设类许可证 | 市政设施建设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2024-04-11 | 2028-06-10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7 | (河)市监(特使)受字﹝2024﹞第00003号 | 河源市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 2024-03-18 | 2099-03-18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重粤A600048443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3-27 | 2099-12-31 |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重粤A60004844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3-27 | 2099-12-31 |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0 | 重粤A6000487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2024-04-10 | 2099-12-31 | 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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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2071民初9302号 | 被告 | 原告: 中山市顺雄绿洲农业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 | 一、被告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山市顺雄绿洲农业有限公司赔偿损失200000元;
二、驳回原告中山市顺雄绿洲农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098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47098元(原告中山市顺雄绿洲农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中山市顺雄绿洲农业有限公司负担44963元,被告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135元(被告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迳付原告中山市顺雄绿洲农业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10-23 |
2 | -- | (2023)粤1403民初136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624 | 一、被告蓬荜辉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果树财物损失3104元;
二、被告L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果树财物损失15520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0元,按规定减半收取500元(此款已由原告Z某某预交),被告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0元(广州桃园公司已迳行支付给原告Z某某)、L某某负担250元、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31 |
3 | -- | (2023)粤1403民初1402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 | 一、被告蓬荜辉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果树财物损失2000元;
二、被告L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Z某某赔偿果树财物损失10000元;
三、驳回原告Z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5元,按规定减半收取512.5元(此款已由原告Z某某预交),被告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5元(广州桃园公司已迳行支付给原告Z某某)、L某某负担256.2元、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1.3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25元,按规定减半收取512.5元此款已由原告Z某某预交),被告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05元(广州桃园公司已迳行支付给原告Z某某)、L某某负担256.25元、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1.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31 |
4 | -- | (2023)粤01民终2738号 | 被告 | - | 741810.71 | 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8民初1135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8民初11357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2)粤0118民初1135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上诉人L某某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被上诉人L某某损失741810.71元;四、驳回被上诉人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9920.5元,由上诉人L某某和负担4403.50元,被上诉人L某某负担2131元,由被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负担338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2140.60元,由上诉人L某某和负担10649.60元,被上诉人L某某负担1491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6-07 |
5 | -- | (2023)粤01民终8974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陈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5-30 |
6 | -- | (2023)粤14民终13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805.39元(已由上诉人F某某预交3318.70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1309.35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177.34元),由上诉人F某某负担3318.70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309.35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77.3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21 |
7 | -- | (2023)粤14民终136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69元(已由上诉人F某某预交1885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634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50元),由上诉人房旋负担1885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34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更多 | 2023-03-21 |
8 | -- | (2023)粤14民终149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75.5元(已由上诉人Z某某预交1532.5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493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50元),由上诉人Z某某负担1532.5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493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21 |
9 | -- | (2023)粤14民终138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611元(已由上诉人F某某预交1915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646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交50元),由上诉人F某某负担1915元,上诉人广州桃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646元,上诉人梅州蓬荜辉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3-03-21 |
10 | -- | (2022)粤0783民初338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广州建邦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O某某,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中宇宏达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 | 驳回原告W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77元(原告W某某已预交64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原告W某某多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268元由本院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2-08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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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方法院公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G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G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9-28 | |
3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K某某 |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 2023-03-16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珠海市中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乐昌市人民法院 | 2021-04-01 | |
5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D某某、D某某、D某某、M某某、东莞市时代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广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森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02-05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保险纠纷 |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18-01-24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保险纠纷 |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 2017-11-14 | |
8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梅县长义建材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2017-08-31 | |
9 | 送达公告 | 恢复原状纠纷 | 广州安大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5-03-24 | |
10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梅县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2014-11-2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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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14民诉前调1331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5-29 | |
2 | -- | (2023)粤0106民初38343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5-24 | |
3 | -- | (2024)粤01民终8225号 | 被告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4 | -- | (2024)粤7101民初113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C某某,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盛川华建劳务有限公司 |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 | 2024-04-25 | |
5 | -- | (2023)粤0106民初37736号 | 被告 | 原告: 珠海东方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4-04-22 | |
6 | -- | (2024)粤01民终4405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7 | -- | (2024)粤01民终4405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8 | -- | (2024)粤72民初588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海事法院 | 2024-04-02 | |
9 | -- | (2024)粤72民初588号 | 被告 | 原告: 广东海安水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被告: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海事法院 | 2024-04-02 | |
10 | -- | (2024)粤12民终1146号 | 上诉人 | - |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