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作者:建设库 2021-04-26 97209

 近日,惠州市财政局制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惠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通知》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格式、公开时限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其中强调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明确了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分网(惠州市政府采购网)是惠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媒体。政府采购各发布主体应当对其提供的政府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按照《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规范编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中标 中标业绩查询 (成交)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合同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等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需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任务安排,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各预算单位要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嵌入内控管理环节,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合法。要求各县(区)财政局加强工作指导、网站建设、监督检查等工作,将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信息公开纳入动态监管范围,重点加强对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信息的比对,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对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和信息公开情况的核查和动态监管。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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