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来源:网络 作者:建设库 2019-08-12 14899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9年2月1日实施,现结合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招投标法》及相关《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汇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种无效情形,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高管及建设工程律师应予重视和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4]14号)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①(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②超越资质等级的;

③(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④(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⑤中标无效的。”


也就是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出现上述红字对应5种情形的,应认定合同无效。其上位法法律依据为下列《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⑦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2018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1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8〕20号)第一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⑧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了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无效情形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办[2011]442号)⑩第24条 对按照“最低价中标”等违规招标形式,以低于工程建设成本的工程项目标底订立的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⑪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内容,应认定为无效。该约定被认定为无效后,依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处理。

2061年11月30日最高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0条 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1999年8月30日《招投标法》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二)能够满足照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文由建设库(www.jiansheku.com)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更多建筑施工企业:

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顺义建筑企业集团公司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市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佳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教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泸州合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先行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大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济宁市港航局港航工程处

四川众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唐山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德庆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永乐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收起